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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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县慈云宾馆房产第三次拍卖、遂川县彩虹小区房产一次拍卖

拍 卖 公 告

受遂川县人民法院委托,现向社会公开拍卖下列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情见拍卖资料):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设保留价):

1号标的:遂川县彩虹花园小区一栋5单元602室房产,建筑面积:165.84平方米,产权证号:00059579

起拍价:57.26万元 竞买保证金:5万元

2号标的:位于遂川县泉江镇慈云路61号房产(现为慈云宾馆),房屋结构:混合;房屋总层数:五层;产权证号:00036644号;建筑面积:278.5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010950954号,土地证使用面积:56.25平方米;用途:商住。

起拍价:112.4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二、拍卖时间:2017年7月4日上午10时30分

拍卖地点: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展示时间: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6月30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竞买报名:

1、交纳竞买保证金:有意竞买者请在2017年7 月 3日17时前将相应标的竞买保证金缴入法院账户:户名:遂川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遂川县支行,账号:14-379101040007238

2、办理保证金确认手续:交款后,请电告拍卖公司,并于2017年7 月3 日17时前持保证金交纳凭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遂川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办理竞买保证金确认手续,领取拍卖资料。

3、竞买登记(以委托法院确认其竞买保证金到账确定竞买资格):拍卖当天(2017年7 月4 日)上午9:00-10:30持法院出具的保证金确认手续、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带加盖公章的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拍卖会场(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五、联系电话:①委托法院:0796-6312905

②拍卖公司:0796-8113789 13687962666刘先生

六、请本案当事人等于拍卖日到场;如需参与竞买的则应按本公告中的要求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七、欢迎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

竞 买 须 知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设保留价)

1号标的:位于遂川县彩虹花园小区一栋5单元602室房产,建筑面积:165.84平方米,产权证号:00059579

起拍价:57.26万元 竞买保证金:5万元

2号标的:位于遂川县泉江镇慈云路61号房产(现为慈云宾馆),房屋结构:混合;房屋总层数:五层;产权证号:00036644号;建筑面积:278.5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010950954号,土地证使用面积:56.25平方米;用途:商住。

起拍价:112.4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二、报名须知

有意竞买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竞买手续,报名时个人竞买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竞买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并在2017年7月3日17时前将保证金汇入下列法院账户(以法院确认其保证金到账后确定竞买资格):户名:遂川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遂川县支行,账号:14-379101040007238(交款时注明竞买标的名称)。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有底价拍卖,即委托方对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进行;如竞买人高应价未达保留价,该应价无效,不能成交。拍卖时,拍卖师有权对起拍价以上的加价幅度作调整,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竞买人每次举号牌应价和加价即表示递增一档,竞买人口头出价并同时举号牌不受递增档次限制。出价高且由拍卖师宣布与之成交者为买受人。

四、本公司声明

1、本次拍卖标的的结构、质量和性能、新旧程度等均以展示现状为准(即竞买人现场查看为准)。

2、拍卖资料所公示的面积以司法鉴定报告为依据,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必须自行到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咨询房产办证缴费事宜,自行了解本公司无法了解的瑕疵,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竞买人(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前,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陪同现场察看,有偿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拍卖会现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一切情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在成交之日起七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成交价款5%的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涉及房地产过户、车辆过户所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拍卖成交款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遂川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遂川县支行,账号:14-379101040007238)。

拍卖佣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吉安市农业银行青原支行;账号:372101040006575)。

3、2号标的现已租赁给慈云宾馆经营,租赁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日。买受人成交后须按租赁合同执行至租赁期满,租金在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收取。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没收竞买保证金,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5、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款后由委托方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若委托人未能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6、若因买受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后果自负,与中介机构与鉴证方无关。

六、其他事项

1、本《竞买须知》和《拍卖规则》以拍卖会场宣布的为准。

2、本《竞买须知》与《拍卖规则》、《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3、本公司保留对本《竞买须知》的解释权。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拍 卖 规 则

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制订本规则。

二、本公司依法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

三、竞买人必须具备本公司发布的公告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向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交付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后方可参加竞买。

四、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必须在拍卖之前向本公司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身份证明资料。

五、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有权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及该标的技术状况、新旧程度,均以咨询看样为准,并要求本公司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情况,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认同规则及公司其它拍卖资料,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六、竞买人须在拍卖活动前办理入场手续,每个号牌进场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七、拍卖标的设保留价的,高应价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八、参加竞买者须遵守拍卖会场秩序,不得与他人串通竞买,不得干扰他人竞买,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没收保证金。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人签署标的物转让合同。

十、买受人须遵守本公司针对此标的制订的《竞买须知》及买受人与委托人签署的标的物转让合同,按时交付拍卖成交款及佣金,领取(接收)拍卖标的。

十一、本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则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规则未尽事宜。本规则各项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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