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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机关事务中心处置拍卖所涉及的三轮载客电动车车架、三轮车电池网络竞价公告

永丰县机关事务中心处置拍卖所涉及的三轮载客电动车车架、三轮车电池网络竞价公告

 

永丰县机关事务中心的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711日上午10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络竞价以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C22JX08005855

二、竞价标的及起始价(设保留价

永丰县机关事务中心处置拍卖所涉及的三轮载客电动车车架2495个;所涉及的三轮车大电瓶(水电池)约3650、锂电池约9组(个)、小电瓶(干电池)约8020个。

起始价:165万元                      竞买保证金:32万元

(注:本次竞价的三轮车车架作报废车处理,严禁整车流入市场。)

  1. 标的展示时间2022年75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四、标的展示地点:永丰县桥南工业园原航盛电子有限公司院内(永丰县家居建材市场对面)。

    五、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1017:00时止

    六、网络竞价时间2022年711日上午10

    七、网络竞价系统: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平台

    八、参与竞买条件

    1、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2、参与竞买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须具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

    ③经营范围须具备废旧电池回收。

    ④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报名参与竞买。  

  2. 报名须知

1.报名流程

第一步:资格审查请意向竞买人统一在2022年75日上午9时-12时,下午230分-5时到标的存放地进行实地看样。凡具备以上报名条件的有意竞买者,在2022年75日带好以上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标的物存放地点办理竞买报名资格审查,在取得《资格审查确认书》后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注意:因疫情防控需要,不支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的人员到该项目实地看样和报名;低风险区来吉人员,到实地看样需扫码、测温、查验24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好口罩,按现场工作人员的要求进场看样并审核相关资料。

第二步:网上注册: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已经注册的,则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同时上传《资格审查确认书》,经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审核确认后,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特别提示:(1)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第三步:缴纳竞买保证金:经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审核确认后的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2、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竞买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如不知悉,请在报名期间内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

3、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十、竞价须知

1、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报名成功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3、本次竞价,标的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2022年711日上午10。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5分钟延时周期为18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成交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有效报价,最高有效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方可成交。竞价起始价即为起拍价,竞价阶梯为10000/次或其整数倍。

4、成交后注意事项:

1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内到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地址:吉安市青原区渼陂西路9号龙湖大厦2-21楼)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总额的1.5%支付竞买佣金。

2)本次竞价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按下列比例支付交易服务费:产权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成交总价〉1000万元及以下为1.4625%;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为1.17%;2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为0.8775%),每宗不少于1350元。

5、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原渠道退还(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在规定时间内(详见竞买须知第三大条)将三轮车架现场拆解并运输完毕,且电池运输完毕后,凭委托方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我公司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报名咨询电话: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服务热线)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0796-2512022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0796-8113536、13687962666刘先生

永丰县机关事务中心:0796-2533267 刘先生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624

 

 

 

 

 

 

 

一、网络竞价具体流程

1、竞买人报名完成并缴纳有效保证金后,请在标的竞价规定的时间进入“网络竞价”系统,进入竞价系统进行身份验证,竞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2、连续报价的竞价时段分为“自由竞价”时段和“延时竞价”时段,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各竞买人可以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进入项目设置的延时竞价时间段,若该时间段内有竞买人报价,时间自动往后延,若在该时间段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3、在竞价期间,请选择需要的加价倍数,确定报价后点击【确认报价】进行报价。界面左下侧的“历史报价记录”可记录竞价过程中的报价,报名人以编号标识。界面右下侧的“系统消息”框为报价过程中的提醒消息。进入延时竞价后,若无人报价,则时间结束后交易结束,若在限时竞价内有人报价,时间自动以设定“延时周期”重新倒计时往后延时。

4、竞价结束后,系统会提示成交情况。

二、本公司声明

公告所公示的数量以委托方提供的评估报告为准。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必须自行到标的存放所在地自行了解本公司无法了解的瑕疵,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前,有权了解竞买标的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陪同现场察看,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且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需办理的相关事项:

1)买受人在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到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按成交总额的1.5%支付竞买佣金。竞买佣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4-372101040006575;开户行:吉安市农业银行青原支行)。

2)买受人须在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买卖协议书并付清竞买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竞买成交款缴纳:买受人自行到永丰县财政局非税局(二楼)开具缴款码进行缴费(缴款时请备注)。(注:委托方只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票)

3)买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日之内运走全部的电池,因三轮车电池有二类电池(开口试水电池)故在运输时必须使用危险废物专用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建议使用防渗防漏环保箱,如在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任何风险,均由买受人负责,在运输电池的途中不得经过医院、学校和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禁止在转移过程中擅自拆解、破碎、丢弃废旧电池。

4)买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日内由永丰县机关事务中心的监督指导下依法依规,自行自费现场压平拆解和运输全部三轮车车架。同时,买受人应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如出现生产安全事故(如出现人身意外伤害等)由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本次竞价的三轮车车架作报废车处理,严禁整车流入市场。

注:买受人在拆解和运输前,请自备消防器械(灭火器)等,拆解现场所产生的废弃物、垃圾由买受人负责清运。

3、买受人应及时接管标的,如因买受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4、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没收竞买保证金,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完整内容: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买受人在付清全部竞买成交款后由委托方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若委托方未能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6、若因买受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后果自负,与中介机构与鉴证方无关。   四、其他事项

1、本《竞买须知》以网上公布的为准。

2、本《竞买须知》与《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3、本公司保留对本《竞买须知》的解释权。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624


永丰县收集的城区三轮载客车架、电池买卖协议书(样本)

转让人(以下简称为甲方):永丰县机关事务中心

买受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甲方通过公开网络竞价的方式转让永丰县收集的城区三轮载客车车架、三轮载客车电池的所有权,乙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为该项目转让的买受人。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着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永丰县机关事务中心处置拍卖所涉及的三轮载客电动车车架2495个;所涉及的三轮车大电瓶(水电池)约3650、锂电池约9组(个)、小电瓶(干电池)约8020个。

存放地点:永丰县桥南工业园原航盛电子有限公司院内(永丰县家居建材市场对面)                     

  1. 转让成交价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永丰县收集的城区三轮载客车车架、三轮载客车电池的所有权转让成交价款为:

    大写                        (小写¥           元)。

2到县财政局非税局(二楼)开具缴款码进行缴费,缴款时请备注(注:甲方只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三、运输期限、义务

  1. 乙方须在网络竞价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3日之内运走全部的电池,因三轮车电池有二类电池(开口试水电池)故在运输时必须使用危险废物专用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建议使用防渗防漏环保箱,如在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任何风险,均由乙方负责,在运输电池的途中不得经过医院、学校和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禁止在转移过程中擅自拆解、破碎、丢弃废旧蓄电池如乙方违反规定运输,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须在公示期满后日内在甲方的监督指导下依法依规,自行自费现场压平拆解和运输全部三轮车车架。同时,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如出现生产安全事故(如出现人身意外伤害等)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三轮车车架作报废车处理,严禁整车流入市场。         

  3.  乙方在拆解和运输前,请自备消防器械(灭火器)等,拆解现场所产生的废弃物、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

    四、其他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政府或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一方或双方可选择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无需承担责任。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若需补充条款,经双方协商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永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成立并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方(盖章):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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